该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,经蓝山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学位建设专题会议审核通过,并提出相关修改意见,现已按要求修改完善,并经审核通过。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之规定,将该地块规划方案予以公示,公示期限为7天,从2018年5月30日起到2018年6月5日止。公示期内,该地段相关利害关系人若对该地块规划方案有什么意见和建议,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办反映,并有权申请听证。公告期过后,我办依法对该地块规划方案予以审批。
联系电话:0746-2213592。
蓝山县城乡规划办公室
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